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泊江海子矿井矿井水向遗鸥保护区补水管道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泊江海子矿井矿井水向遗鸥保护区补水管道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2021年01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尚志亮
下一条: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如果您还没有关注“公司名称”手机网站】